法規名稱: 內政部審核取得國籍人解除限制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2月01日

條文關聯

  地方官署,接到前條書類後,應即切實查明,所呈事項之虛實,加具按
  語,連同原送書類,呈由該管上級官署,轉報內政部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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