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8月26日

條文關聯

  籌備會之任務如下:
  一、勘選擬辦重劃範圍。
  二、調查重劃區現況。
  三、舉辦座談會說明重劃意旨。
  四、向有關機關申請提供地籍資料及技術指導。
  五、擬訂開發計畫書、圖。
  六、擬訂重劃計畫書、圖。
  七、擬訂重劃會章程草案。
  八、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
  籌備會之任務於重劃會成立後自動解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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