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本測量實施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1月15日

條文關聯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測量基準、參考系統時,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名稱。
  二、說明。
  三、基準數據。
  四、站址、點位圖說。
  五、測設日期。
  六、實施日期。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