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與巴拉圭共和國引渡條約
時間: 中華民國075年04月24日

條文關聯

  請求引渡之犯罪行為,無論既遂或未遂,係屬故意殺害國家元首或其家
  屬或政府要員之行為,或從事叛亂活動者,不得視為政治性犯罪。
  任何形式之恐怖主義均不視為政治性犯罪,其正犯或從犯應依本條約之
  規定予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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