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所得稅藍色申報書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04月23日

條文關聯

  凡經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者,除自請註銷其許可或因違反本辦法之規定
  經撤銷其許可者外,以後年度均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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