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圖書館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館閱覽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書庫、各閱覽室及研究小間之規劃、開放與管理。
  二、關於館藏圖書資料之典藏、維護與清查。
  三、關於館藏圖書資料公務用目錄之整理與排列。
  四、關於各種讀者服務規章之制訂及修正。
  五、關於閱覽證之申辦事項。
  六、關於各閱覽室圖書資料之陳列與供眾使用。
  七、關於館藏圖書資料之流通及歸架。
  八、關於各種國內展覽、演講等推廣利用活動。
  九、關於圖書館利用指導及讀者服務答詢。
  十、關於讀者光碟及網路服務相關資料庫之建立、維護與供眾使用。
  十一、關於本館各項讀者服務公務統計及報表。
  十二、關於本館附設資訊圖書館之業務監督與指導。
  十三、其他有關本館典藏、閱覽及推廣利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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