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26
人,瀏覽人次:
96087035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專任運動教練輔導及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4月25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地方政府應於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依第三條所定專任教練工作之績效、 服務、品德及行政配合度等辦理考評;並於十二月二十日前,將年度考評 結果及與專任教練簽訂完成之年度契約,併函報本部備查。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