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細部設計書圖文件及工程預算書,應包括下列各項資料:
一、基本調查資料:
(一)自然環境資料:氣象、海象、水深與地形、飛沙、地質、土壤
(含地質鑽孔柱狀圖及地質剖面圖)、水源、水質及動植物生
態等。
(二)海岸性質與既有海岸設施現況。
(三)開發區域土地使用現況與社會經濟狀況。
(四)工程材料來源等資料。
二、工程預算總表:
(一)直接工程費:含施工費、工安環保、品質管制及施工管理等費
用。
(二)間接工程費:含設計費、監造費、鑽探測量費、營業稅、保險
費、品保試驗費、空氣污染防制費、準備金等。
三、工程預算明細表。
四、單價分析表。
五、施工說明書。
六、施工預定進度表。
七、數量計算書。
八、設計圖說。
九、結構計算書:
(一)設計條件:依潮位、暴潮位、波浪、海流、地質、海底地形、
地震力、安全係數、施工條件等決定之。
(二)設計理念及設計方法。
(三)堤防斷面之研擬。
(四)結構物安全分析:含堤體穩定性分析、基礎承載力分析、越波
量計算等。
(五)土壤液化潛能分析。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