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零售市場管理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2月3日

條文關聯

市場得依物品屬性,劃定攤(鋪)位,分類分區營業;其攤(鋪)位之設
置方式、型態、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
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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