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國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4月26日

條文關聯

  左列事項由監察人執行之:
  一、審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
  二、查核公司帳冊及文件。
  三、董事會決議請監察人辦理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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