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3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中央政府逐年編列預算撥充。
二、其他專案基金撥充。
三、公民營企業團體或個人之捐贈。
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五、其他有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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