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辦事細則(107.01.23訂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3日

條文關聯

路面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路面工程路基土壤調查及試驗。
二、公路路面工程路基路面設計。
三、公路路面工程瀝青混凝土配比設計。
四、公路路面工程基底層材料試驗及品質管理。
五、公路路面工程瀝青材料與瀝青混凝土試驗及品質管理。
六、公路路面工程相關技術之研議及發展。
七、其他有關公路工程路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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