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棧埠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10日

條文關聯

  本處置稽查、幫工程司、股長、技士、倉庫管理員、股員、辦事員、倉
  庫副管理員、技佐、書記、領班、技術工、業務工等各若干人,其員額
  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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