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南部訓練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1月07日

條文關聯

  教務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訓練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二、訓練課程及教材之研究。
  三、學員專案檢定之學(術)科測驗。
  四、受委託辦理考驗、檢定之策劃及執行。
  五、訓練課程之實施。
  六、教學方法及手冊之擬訂。
  七、學員生活輔導管理、成績考查與訓育實施及學籍資料之管理。
  八、授課講師之管理與考核。
  九、其他有關課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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