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各機關設置及應用電腦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2月05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所稱計畫書之內容如左:
  一、計畫目標。
  二、現行業務狀況及設置電腦系統原因。
  三、納入電腦系統處理之業務項目,現行資料量及未來三年業務成長之
      預估。
  四、計畫實施步驟與預定進度。
  五、計畫所需經費預估及來源。
  六、電腦作業單位之組織、編制、法令依據與人力配置及進(調)用方
      式。
  七、人員訓練之配合措施。
  八、選擇一種符合業務需求之參考機型並檢附其需求說明、機器性能、
      價格及採購或租賃方式之分析等有關資料。
  九、預期效益之分析說明。
  十、其他與前列各款有關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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