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本會工程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中央公教人員住宅改建計畫大綱及詳細計畫之審查建議事項。
  二、關於中央公教人員住宅工程有關招標作業之協助事項。
  三、關於中央公教人員住宅工程之督導、協調及工程進度之管制事項。
  四、關於工程施工期間變更設計之登錄事項。
  五、關於工程費用結算之查核及結算報告編製之協助事項。
  六、關於公教人員住宅工程相關資料之蒐集、整理、登記、統計分析及建檔事項。
  七、關於基金管有之土地、房屋產權登記之處理事項。
  八、關於公教人員住宅工程法令之研擬建議事項。
  九、關於公有宿舍之管理事項。
  十、其他有關工程管理事項。
  十一、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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