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5日

條文關聯

  主任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文稿審核事項。
  二、關於局主管會報及局務會議召開之通知、紀錄及整理事項。
  三、關於施政計畫、工作報告及重要措施報告之彙編事項。
  四、關於本局各單位間之協調事項。
  五、關於特種文書及交際文書處理事項。
  六、關於法制業務處理事項。
  七、關於各單位業務考核之建議事項。
  八、關於機要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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