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中程施政計畫草案,應經首長召集各單位及所屬機關,就施政發 展課題之優先順序、策略績效目標之代表性、客觀性與量化性、計畫及 經費之需求、可行性、妥適性、協調性及其效益(效果)等項目予以研 議,並依中程施政計畫編審作業注意事項所訂時程,函報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