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3633
人,瀏覽人次:
96523411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非中華民國國民認定適用法律扶助審查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29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非居住於本國境內之人民,主張自己或他人曾因同一事實受本會扶助者, 本會應依職權或申請人之申請,就其提出之身分證明文件或曾受本會扶助 者之事實,比對本會業務系統或檔卷資料認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