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263
人,瀏覽人次:
90062352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監察院監察委員監察證使用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63年06月11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監察委員得持本證知會當地政府法院,或其他有關機關協助。 於調查證據遭遇抗拒或為保全證據時,監察委員得持本證,通知當地警 憲當局協助,作必要之措施。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