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7月6日

條文關聯

(刪除)
〔立法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有關總決算審核委員會之原有任務,將視業務實際需要改以召開會議
    方式辦理,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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