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手續如下: 一、填繳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二、繳送前學年成績證明書(正本)。 三、繳送全戶戶口名簿(影本)、里辦公處清寒證明書。 四、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得其他獎學金證明書(由校長於在學證明或學 生證影本上加註並蓋章證明)。 五、經德行評量推薦為清寒優秀學生者(由導師在前學年成績證明書正 本上加註並簽章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