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基隆嶼風景區生態導覽暨遊客服務中心委託代管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3日

條文關聯

受委託者應於規定期限內(由管理單位定之),檢具下列文件提送本府辦
理後續簽約事宜:
一、受委託書:應載明受委託者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及其他必要事項
    。
二、計畫書:包括組織體制、管理維護暨生態導覽推動計畫等。
三、其他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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