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得依照每學期規定之收費標準代收下列費用:
一、班級費:每生每學期代收,由學校列帳保管,由各班依實際需要,
依法支用。
二、學生家長會費:受學生家長之委託,得代收家長會經常會費。以家
長為收取單位,貧困家庭酌予免收。其保管、運用及監督、考核應
依規定辦理。
三、學生團體保險費。
四、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
五、國民小學每學期之學生活動費。
六、國民小學辦理齲齒防治者,得收齲齒防治費。
七、其他代收費用,須經校務會議通過並報本府核准,始得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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