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體育優秀學生獎學金設置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78年06月07日

條文關聯

  獎學金之人數與金額如次:
  一、第一等三名,每名新臺幣(以下同)五千元。
  二、第二等五名,每名四千元。
  三、第三等十名,每名三千元。
  四、第四等二十名,每名二千元。
  五、第五等三十名,每名一千元。
  以上積分如相等時,以獲得較高名次多者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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