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代辦各類管線(路)埋設及挖補工程、瀝青混凝土路面修補、人(手 )孔蓋調整(降)等改善工程。 二、道路刨除、翻修、封層工程。 三、道路路容整修改善及綠美化。 四、道路標線、標誌、號誌新設、檢修等改善工程及所需設備費、業務費 及人事費。 五、道路及橋樑調查及檢測工作費用。 六、其他有關道路管理工作、獎勵金或經本府核准所需之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