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振興經濟促進就業獎勵措施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0月08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核准補助每一位投資人進用設籍本縣縣民之員工人數上限為
  二百人,惟核准補助所有投資人進用設籍本縣縣民之員工總人數不得超
  過二千人。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