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950
人,瀏覽人次:
92529401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苗栗縣民眾檢舉違反漁業法第四十四條行政罰鍰案件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99年10月11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檢舉獎金自本府通知日起,逾三個月未領取者,視同放棄。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