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溫泉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11月03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收入來源如下:
  一、保證金孳息。
  二、溫泉取用費。
  三、溫泉使用費、其他費用等收入。
  四、捐款。
  五、政府機關及團體補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