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空地綠美化獎勵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4月30日

條文關聯

  空地所有權人於依本府核准圖說施工完竣後,應檢具竣工圖說及現場完
  工照片報請本府查驗。
  空地所有權人應於本府查驗核可之日起至核定期間屆滿前,每三個月應
  檢具綠美化實施成果表送本府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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