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階段特殊教育方案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1月24日

條文關聯

  學校依前條規定提出之服務計畫及內容,應包含下列事項:
  一、學校及學生基本資料。
  二、需求評估與項目。
  三、服務方式及內容(含課程與時數)。
  四、師資安排與研習。
  五、空間與環境規劃。
  六、相關行政支援。
  七、執行期間。
  八、經費預估。
  九、預期效益。
  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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