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依前條規定提出之服務計畫及內容,應包含下列事項: 一、學校及學生基本資料。 二、需求評估與項目。 三、服務方式及內容(含課程與時數)。 四、師資安排與研習。 五、空間與環境規劃。 六、相關行政支援。 七、執行期間。 八、經費預估。 九、預期效益。 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