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25
人,瀏覽人次:
82160275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南市山上區公所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3月27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本所置主任秘書、課長、秘書、視導、課員、技士、獸醫、技佐、辦事 員及書記。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