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弄之定號依下列規定: 一、巷弄之定號以數字為原則。 二、路與街中間之巷應依路之門牌順序定為巷號。 三、兩路或兩街中間之巷,依較寬路或街之門牌順序定為巷號;兩路街 寬度相等時,以較繁榮之路街門牌順序定為巷號。 四、弄號以通往巷之門牌順序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