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苗木每人每次以十株為限,申請者應先至本所指定之苗圃選定 苗木後填妥領苗登記冊,現場核撥。 政府機關團體申請苗木應出具需用綠美化苗木函文。 已立案之民間團體申請苗木數量逾一百株,除出具需用綠美化苗木函文 ,並應檢附綠美化苗木申請單、植栽簡單示意圖及現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