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保險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

條文關聯

保險契約分不定值保險契約,及定值保險契約。
不定值保險契約,為契約上載明保險標的之價值,須至危險發生後估計而
訂之保險契約。
定值保險契約,為契約上載明保險標的一定價值之保險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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