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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法債編(§153-§756-9)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第五百零五條
報酬應於工作交付時給付之,無須交付者,應於工作完成時給付之。 工作係分部交付,而報酬係就各部分定之者,應於每部分交付時,給付該 部分之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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