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6月11日

條文關聯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一條所稱在邊疆地區之各民族,係指
  四川、西康、雲南、貴州、廣西、湖南六省之西南邊疆民族,主管選舉
  機關應將其選舉人名冊,分別造具選舉票,單獨計算,於公告後,開列
  名單,附註得票數目,層報選舉總事務所彙計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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