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8月26日

條文關聯

  重劃後之土地,由重劃會於重劃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內,列冊報經直轄市
  或縣(市)主管機關轉送稅捐稽徵機關,依法徵免地價稅或田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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