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各縣市議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08月05日

條文關聯

  秘書室分設議事、總務二組,各組置主任一人,承主任秘書之命,分掌
  各該組事項,另置組員三人至九人,雇員三人至十人,分別辦理有關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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