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法債編(§153-§756-9)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著作未完成前,如著作人死亡,或喪失能力,或非因其過失致不能完成其
著作者,其出版契約關係消滅。
前項情形,如出版契約關係之全部或一部之繼續,為可能且公平者,法院
得許其繼續,並命為必要之處置。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