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船舶進入中華民國領海時未具備第四條規定之油料、船貨記錄簿、 操作手冊及其他有關船舶防止污染證書,或已具備經商港管理機關查驗 不合格者,商港管理機關得拒絕其入港,並通知該船籍國之使領館或船 務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