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市區道路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1月05日

條文關聯

  管理機關得依事實需要或公共設施管理單位申請,擬定共同管道設置計
  畫,報經上級管理機關核准後公告之。
  市區道路設置共同管道者,除特殊情事外,原有管線應納入共同管道,
  並禁止在路面下新設或增設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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