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18日

條文關聯

  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上權利,經本府核准後,得依有關法令處分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