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議會議事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02月27日

條文關聯

  縣議員之質詢,如近於攻訐侮辱被質詢人,主席應即制止,經制止無效
  者,主席得令其退出會場,情節重大者,並得移請紀律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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