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法債編(§153-§756-9)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經理權之限制,除第五百五十三條第三項、第五百五十四條第二項及第五
百五十六條所規定外,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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