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會計師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

條文關聯

省(市)會計師公會召開會員大會,應於會議十日前,召開理事會及監事
會;應於會議五日前,函請省(市)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及會計師主管機關
,派員列席指導或監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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