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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
條文關聯
第五十六條
債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得裁定開始清算程序: 一、無正當理由不出席債權人會議或不回答詢問。 二、不遵守法院之裁定或命令,致更生程序無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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