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議會議事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1月18日

條文關聯

  會議進行中,如有議員提出額數問題,並經清點在場人數已不足法定額
  數時,主席應即宣布散會或改開座談會。但在額數問題未提出前所通過
  之議案均屬有效;如無議員提出額數問題時,會議仍照常進行;座談會
  進行中,如已足開會額數時,會議應恢復繼續進行。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