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0日

條文關聯

  勘估標的之資本利息應依分期投入資本數額及資本使用年數,按自有資
  金與借貸資金分別計息,其自有資金與借貸資金比例,應依銀行一般放
  款成數定之。
  前項資本利息之計算,應按營造施工費、規劃設計費、廣告費、銷售費
  、管理費、稅捐及其他負擔之合計額乘以利率計算。
  第一項勘估標的為土地或包含土地者,前項合計額應另加計土地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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