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法債編(§153-§756-9)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委託出賣之物,於達到行紀人時有瑕疵,或依其物之性質易於敗壞者,行
紀人為保護委託人之利益,應與保護自己之利益為同一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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